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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判撞人者无责后碰瓷男子扬言围堵派出所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0年10月07日04:23  南方都市报
警方判撞人者无责后碰瓷男子扬言围堵派出所
男子坐在路中央不肯起来,也不让警车走。 南都记者 梁炜培 摄

  南都讯 记者李能忠 昨日中午12时许,广州天河区荷光路一名男子当街玩“碰瓷”,与一名10多岁的男孩发生争执,警方判撞人者无责后男子又赖上了警察,并扬言如果警察不负责任的话便要围堵派出所。

  事发荷光路文星酒店附近的马路中间。被撞男子段某30多岁,来自湖南洞口县。据段某自述,昨日中午12时许,他往棠下方向靠路边行走,突然遭到后面一辆自行车碰撞,自行车的前轮接触到他的右脚,骑车者是一名十四五岁的男孩。

  “我被他(男孩)撞伤了,导致旧伤复发,所以他应该赔我医药费。”段某说,他的右脚在去年2月份的时候曾经开刀动手术,植入了钢板,并让一名老乡拿了湖南洞口人民医院的X光片作证。

  小男孩一脸无辜,无奈之下只好选择报警。最先赶到现场的是一名交警。据现场目击者称这名交警在了解情况后作出小男孩没有责任的调解,并让小男孩离开现场。不料,段某对这一调解不服,立即抓住交警的车不让其离开,之后又卧地不起。

  “他(段某)这是在耍赖,明明是他自己的旧伤,却赖在别人身上。”多名目击者称,事发时小男孩的自行车只是轻轻碰了一下段某,段某并没有倒地,而是反身就逮住小男孩,让他叫父母过来赔偿。这一说法得到段某证实,他承认自己当时没有倒地,并辩称“我要是倒下了就更大件事了”。

  昨日下午4时许,段某仍然坐在马路中间,南都记者看到,段某右脚自上而下确有多条伤疤,但都是旧痕,没有碰撞的痕迹。一名派出所民警及两名辅警在不断对段某进行劝说,但他依然坚称自己受伤,要警察把小男孩叫回来对自己负责,得到否定的答案后又扬言要叫人围堵派出所,称“他(男孩)不负责就你们负责,你们不负责我就叫人一起住到派出所去”。

留言板电话:010-8261228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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